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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公告
來源:本站 作者:匿名 發布:2011/1/18 修改:20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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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0年第26號)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加快建設環境技術管理體系,推動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污染防治技術進步,增強環境管理決策的科學性,引導環保產業發展,我部組織制訂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指南(試行)》,F予以發布,請參照執行。
附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指南(試行)
附件:
HJ-BAT-002
環境 保 護 技 術 文 件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指南(試行)
Guideline on Best Available Technologi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r Treatment and Disposal of Sludge from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on Trial)
環 境 保 護 部
2010年2月
目 次
前言
1 總則
1.1適用范圍
1.2術語和定義
2 城市污水污泥
2.1污泥的特性及危害
2.2污泥處理處置技術
3 污泥預處理及輔助設施
3.1工藝原理
3.2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3.3污泥產生量及計量
3.4污泥預處理工藝類型
3.5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3.6污泥脫水新技術
4 污泥厭氧消化技術
4.1工藝原理
4.2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4.3污泥厭氧消化工藝類型
4.4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4.5污泥厭氧消化前處理新技術
5 污泥好氧發酵技術
5.1工藝原理
5.2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5.3污泥好氧發酵工藝類型
5.4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6 污泥土地利用技術
6.1工藝原理
6.2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6.3污泥土地利用工藝類型
6.4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7 污泥焚燒技術
7.1工藝原理
7.2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7.3污泥焚燒工藝類型
7.4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7.5污泥焚燒新技術
8 污泥處理處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
8.1污泥處理處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概述
8.2污泥預處理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
8.3污泥厭氧消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
8.4污泥好氧發酵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
8.5污泥土地利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
8.6污泥焚燒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
附錄A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加快建設環境技術管理體系,確保環境管理目標的技術可達性,增強環境管理決策的科學性,提供環境管理政策制定和實施的技術依據,引導污染防治技術進步和環保產業發展,根據《國家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規劃》,環境保護部組織制定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指南、環境工程技術規范等技術指導文件。
本指南可作為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程設計、工程驗收以及運營管理等環節的技術依據,是供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設計單位以及用戶使用的指導性技術文件。
本指南為首次發布,將根據環境管理要求及技術發展情況適時修訂。
本指南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指南起草單位: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清華大學、機科發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沃土生物有限公司、杭州環興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本指南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1 總則
1.1適用范圍
本指南中污泥是指在城鎮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初沉池污泥和二沉池污泥,不包括格柵柵渣、浮渣和沉砂池沉砂。與城鎮污水性質類似的污水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其處理處置可參照執行。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污泥,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不適用本指南。
1.2術語和定義
1.2.1最佳可行技術
是針對生活、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各種環境問題,為減少污染物排放,從整體上實現高水平環境保護所采用的與某一時期技術、經濟發展水平和環境管理要求相適應、在公共基礎設施和工業部門得到應用的、適用于不同應用條件的一項或多項先進、可行的污染防治工藝和技術。
1.2.2最佳環境管理實踐
是指運用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為減少生活、生產活動對環境造成的潛在污染和危害,確保實現最佳污染防治效果,從整體上達到高水平環境保護所采用的管理活動。
2 城市污水污泥
2.1污泥的特性及危害
城鎮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含水率高(75%~99%),有機物含量高,易腐爛。
污泥中含有具有潛在利用價值的有機質,氮、磷、鉀和各種微量元素,寄生蟲卵、病原微生物等致病物質,銅、鋅、鉻等重金屬,以及多氯聯苯、二噁英等難降解有毒有害物質,如不妥善處理,易造成二次污染。
2.2污泥處理處置技術
2.2.1污泥處理技術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減容、減量、穩定以及無害化的過程稱為污泥處理。本指南中污泥處理技術指污泥厭氧消化和污泥好氧發酵。由于污泥厭氧消化前需濃縮,污泥好氧發酵前需脫水,本指南將污泥濃縮、脫水列為污泥預處理技術。
2.2.2污泥處置技術
經處理后的污泥或污泥產品在環境中或利用過程中達到長期穩定,并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不產生有害影響的最終消納方式稱為污泥處置。本指南中的污泥處置技術指污泥土地利用和污泥焚燒。
3 污泥預處理及輔助設施
3.1工藝原理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預處理是指采用重力、氣浮或機械等方法提高污泥含固率,減少污泥體積,以利于后續處理與處置。污泥預處理及輔助設施主要包括污水處理系統中初沉池和二沉池的污泥存儲、濃縮、脫水、輸送和計量等環節的設備、構筑物和相關輔助設施。
3.2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污水處理系統產生的初沉污泥和剩余污泥排入集泥池,經提升至污泥濃縮池或濃縮設備。通常規模較大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在濃縮后進入消化池。經濃縮或消化后的污泥機械脫水后存儲在堆放間,外運處理或處置。污泥預處理工藝流程及主要產污環節見圖1。
圖1 污泥預處理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略)
3.3污泥產生量及計量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產生量的計量是污泥處理處置污染防治的基礎,本指南對污泥產生量和計量方法做出規定。城鎮污水處理廠應在污泥產生、貯存和處理的各單元設置計量裝置。
3.3.1污泥產生量
各類型污水處理工藝及相關處理單元污泥產生量的計算參見附錄A。
3.3.2污泥計量
3.3.2.1初次沉淀池污泥計量
初沉池不接收剩余活性污泥時,污泥理論產生量參照附錄A中公式(A-1)計算。當初沉池間歇排泥時,采用容積法計量污泥產生量,排泥量參照附錄A中公式(A-8)計算。
3.3.2.2剩余活性污泥計量
設有初沉池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剩余活性污泥理論產生量參照附錄A中公式(A-2)計算。剩余活性污泥連續排放時,設置流量計計量污泥產生量;生物膜法中二沉池間歇排泥時,采用容積法計量,排泥量參照附錄A中公式(A-8)計算。
不設初沉池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剩余活性污泥理論產生量參照附錄A中公式(A-4)計算。
3.3.2.3消化池污泥計量
設置計量裝置計量厭氧消化池進、出泥量和沼氣產量。進泥量為初沉污泥和剩余活性污泥之和,參照附錄A中公式(A-5)進行計算。連續進出泥時,采用流量計計量污泥產生量,并記錄累計流量。采用投配池間歇進泥時,采用容積法計量,并記錄每次投泥前后投配池中污泥液位高度和每日進泥次數。
計量污泥消化池產生沼氣的計量裝置或儀表宜安裝在消化池出氣管道上,沼氣計量裝置應具有讀取瞬時流量和累計流量的功能。
3.3.2.4污泥的出廠計量和報告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廠污泥可采用地衡進行計量。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為出廠污泥計量建立完善的記錄、存檔和報告制度。污泥在采用好氧發酵、土地利用及焚燒等處理處置方式時,城鎮污水處理廠應采用運營記錄簿(即臺賬)制度,并將記錄結果提交相關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和污泥最終處置單位。
3.4污泥預處理工藝類型
3.4.1污泥濃縮
污泥濃縮常采用重力濃縮和機械濃縮兩種方法。機械濃縮包括離心濃縮、重力濃縮等方式。
3.4.2污泥脫水
污泥脫水包括自然干化脫水、熱干化脫水和機械脫水,本指南中特指機械脫水。常用的污泥機械脫水方式有壓濾式和離心式,其中壓濾式主要指板框式和帶式。
3.5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3.5.1預處理過程中藥劑及能源消耗
3.5.1.1藥劑消耗
污泥預處理過程中藥劑消耗主要為調理劑,常用的調理劑包括無機混凝劑和有機絮凝劑兩大類。無機混凝劑適用于板框式壓濾,有機絮凝劑適用于帶式壓濾和離心式機械脫水。無機混凝劑用量通常為污泥干固體重量的5%~20%。有機絮凝劑,如陽離子型聚丙烯酰胺(PAM)和陰離子型聚丙烯酰胺(PAM),用量通常為污泥干固體重量的0.1%~0.5%。
3.5.1.2能源消耗
離心濃縮比能耗最高。重力濃縮的比能耗通常在10 kW·h/tDS以下,僅為離心濃縮的1%。
污泥脫水階段主要能源消耗來自脫水機械主機設備以及沖洗水、藥劑添加等驅動力的消耗。板框壓濾機、帶式壓濾機和離心脫水機的比能耗分別為15~40 kW·h/tDS、5~20 kW·h/tDS和30~60 kW·h/tDS。
3.5.2預處理污染物排放
3.5.2.1惡臭氣體
污泥濃縮池硫化氫和氨氣排放濃度分別為1~50mg/立方米和2~20mg/立方米,臭氣濃度(無量綱)通常為10~60。
污泥脫水機房硫化氫和氨氣排放濃度通常均為1~40mg/立方米,臭氣濃度(無量綱)通常為10~200。
3.5.1.2上清液和濾液
污泥濃縮脫水過程中產生的上清液和濾液(包括沖洗水)等廢水中氮磷濃度較高,氨氮濃度約為300 mg/L,總磷最大濃度約為100 mg/L。
3.6污泥脫水新技術
3.6.1高壓和滾壓式污泥脫水機
污泥脫水新設備主要有高壓污泥脫水機和滾壓式脫水機。
高壓脫水機的工作原理是將濕污泥(含水率87%左右)投入由高壓和低壓系統組成的機械擠壓系統中,經過多級連續擠壓,脫水污泥含水率降至30%~50%。該類型脫水機單位能耗約為125 kW·h/tDS。
滾壓式脫水機的工作原理是將濕污泥(含水率85%~99.5%)投入圓形污泥通道,通道前端為濃縮區,后端為脫水區。濃縮污泥在脫水區經深度擠壓后由出口閘門排出,濾液由通道兩側柵格的出水孔排出,并由脫水機下的污水槽收集。脫水后污泥含水率降至60%~75.5%。
3.6.2水熱預處理+機械脫水
水熱預處理+機械脫水指利用過熱飽和高溫水蒸汽對污泥進行預處理后進行機械脫水,水蒸汽使污泥中生物體的細胞壁破碎,釋放結合水,并降低污泥粘滯性。脫水后污泥含水率降至50%左右。
4 污泥厭氧消化技術
4.1工藝原理
污泥厭氧消化是指在厭氧條件下,通過微生物作用將污泥中的有機物轉化為沼氣,從而使污泥中有機物礦化穩定的過程。厭氧消化可降低污泥中有機物的含量,減少污泥體積,提高污泥的脫水性能。
4.2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污泥經過濃縮池濃縮后,利用泵提升進入熱交換器,然后進入厭氧消化池,在微生物作用下污泥中有機物得到降解。厭氧消化過程產生的沼氣經脫水、脫硫后可作為燃料利用。消化穩定后的污泥經脫水形成泥餅外運處置。污泥厭氧消化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見圖2。
圖2 污泥厭氧消化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略)
4.3污泥厭氧消化工藝類型
4.3.1高溫厭氧消化
經過濃縮、均質后的污泥(含水率94%~97%)進入高溫(53±2ºC)厭氧消化池進行厭氧消化,有機物降解率可達40%~50%,對寄生蟲(卵)的殺滅率可達99%,消化時間為10~15d。高溫厭氧消化池投配率以7%~10%為宜。
該工藝的特點是微生物生長活躍,有機物分解速度快,產氣率高,停留時間短,但需要維持消化池的高溫運行,能量消耗較大,系統穩定性較差。
4.3.2中溫厭氧消化
經過濃縮、均質后的污泥(含水率94%~97%)進入中溫(35℃±2℃)厭氧消化池進行厭氧消化。中溫厭氧消化分為一級中溫厭氧消化(停留時間約20 d)和二級中溫厭氧消化(停留時間約10 d)。中溫厭氧消化池投配率以5%~8%為宜。
該工藝的特點是消化速率較慢,產氣率低,但維持中溫厭氧的能耗較少,沼氣產能能夠維持在較高水平。
4.4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4.4.1厭氧消化能源消耗
污泥厭氧消化的能耗主要用于維持厭氧反應溫度及維持污泥泵、污水泵(進出料系統)、攪拌設備和沼氣壓縮機等設備運轉。能耗水平取決于厭氧消化攪拌方式,攪拌強度通常為3~5W/立方米。
污泥厭氧消化的電耗占城鎮污水處理廠全廠用電的15%~25%;污泥加熱的熱耗占全廠熱耗的80%以上。如污泥消化產生的沼氣全部用于發電,可解決整個城鎮污水處理廠內20%~30%的用電量。
4.4.2厭氧消化污染物排放
4.4.2.1沼氣利用排放的尾氣
沼氣中甲烷含量為60%~65%,二氧化碳(CO2)含量為30%~35%,硫化氫(H2S)含量為0%~0.3%。
沼氣燃燒或發電會產生尾氣,尾氣中主要污染物為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碳(CO)。
4.4.2.2消化液
消化液中化學需氧量(CODCr)濃度為300~1500 mg/L;懸浮物(SS)濃度為200~1000 mg/L;氨氮(NH3-N)濃度為100~2000 mg/L;總磷(TP)濃度為10~200 mg/L。
4.4.2.3噪聲
污泥厭氧消化過程中噪聲的主要來源為發電機。在未加隔聲罩的情況下,國產發電機距機體1 m處噪聲約110dB(A)。
4.5污泥厭氧消化前處理新技術
污泥厭氧消化前經過前處理,能夠減少污泥消化的停留時間,提高產氣量。污泥水熱干化技術和超聲波處理技術是污泥厭氧消化前處理技術中研究較成熟的兩種技術。
污泥水熱干化技術是指在一定溫度和壓力下使加熱后污泥中的微生物細胞破碎,釋放胞內大分子有機物,同時水解大分子有機物,進而破壞污泥膠體結構,從而改善污泥的脫水性能和厭氧消化性能。
超聲波處理技術是指利用極短時間內超聲空化作用形成的局部高溫、高壓條件,伴隨強烈的沖擊波和微射流,轟擊微生物細胞,使污泥中微生物細胞壁破裂,進而減少消化的停留時間,提高產氣量。
5 污泥好氧發酵技術
5.1工藝原理
污泥好氧發酵是指在有氧條件下,污泥中的有機物在好氧發酵微生物的作用下降解,同時好氧反應釋放的熱量形成高溫(>55℃)殺死病原微生物,從而實現污泥減量化、穩定化和無害化的過程。
5.2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污泥好氧發酵通常包括前處理、好氧發酵、后處理和貯存等過程。前處理包括破碎、混合、含水率和碳氮比的調整;好氧發酵階段通常采用一次發酵方式;后處理主要包括破碎和篩分,有時需要干燥和造粒。污泥好氧發酵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見圖3。
圖3 污泥好氧發酵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略)
5.3污泥好氧發酵工藝類型
5.3.1條垛式好氧發酵
條垛式好氧發酵通常采用露天強制通風的發酵方式,經前處理工段處理后的混合物料被堆置在經防滲處理后的地面上,形成梯形斷面的長條形條垛。條垛式好氧發酵分為靜態和間歇動態兩種工藝。
靜態好氧發酵是指在污泥混合物料所堆放的地面上鋪設供風管道系統,通過強制通風或抽氣的方式為好氧發酵過程提供所需氧氣。
間歇動態好氧發酵是指采用輪式或履帶式等翻(拋)堆設備,定期翻堆,使混合物料與空氣充分接觸,保持好氧發酵過程所需氧氣。
目前通常采用靜態強制通風與定期翻堆相結合的條垛式好氧發酵工藝。
5.3.2發酵槽(池)式好氧發酵
發酵槽(池)式好氧發酵是指在廠房中設置若干發酵槽,槽底設供風管道和排水管道,槽壁頂部設軌道,供翻堆機械移轉,定期翻堆。發酵槽(池)式好氧發酵的典型工藝為陽光棚發酵槽。
陽光棚發酵槽是指利用陽光棚的透光和保溫性能,提高發酵槽內溫度。發酵槽底部安裝通風管道系統,通過強制通風來保證好氧發酵過程所需氧氣。
5.4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5.4.1好氧發酵消耗
條垛式好氧發酵能耗為1~7 kW·h/立方米發酵產品。發酵槽(池)式好氧發酵能耗為5~15 kW·h/立方米發酵產品。
5.4.2好氧發酵污染物排放
5.4.2.1大氣污染物
污泥好氧發酵微生物對有機質進行分解時產生惡臭氣體,主要包括氨、硫化氫、醇醚類以及烷烴類氣體。
污泥好氧發酵的翻堆和通風過程中會產生粉塵。
5.4.2.2水污染物
污泥好氧發酵過程產生的濾液中化學需氧量(CODCr)濃度為2000~6000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濃度為60~4500 mg/L。
條垛式污泥好氧發酵采用露天方式時需考慮場地雨水。
5.4.2.3噪聲
污泥好氧發酵過程中的噪聲主要來源于前處理設備、翻堆設備和通風設備等,噪聲水平為70~85dB(A)。
6 污泥土地利用技術
6.1工藝原理
污泥土地利用是指將經穩定化和無害化處理后的污泥通過深耕、播撒等方式施用于土壤中或土壤表面的一種污泥處置方式。污泥中豐富的有機質和氮、磷、鉀等營養元素以及植物生長必需的各種微量元素可改良土壤結構,增加土壤肥力,促進植物的生長。本指南中的污泥土地利用不包括污泥農用。
6.2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污泥土地利用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見圖4。
圖4 污泥土地利用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略)
6.3污泥土地利用工藝類型
6.3.1園林綠化
污泥用于園林綠化是指將污泥用作景觀林、花卉和草坪等的肥料、基質和營養土。污泥中礦化的有機質和營養物質提供豐富的腐殖質和可利用度高的營養物質,可改善土壤結構和組成,并使營養物質更易為植物吸收。
污泥用于園林綠化時,須根據樹木種類采用不同的污泥施用量。
6.3.2林地利用
污泥用于林地利用是指將污泥施用于密集生產的經濟林,如薪材林或人工楊樹林等。
將污泥施于幼林時,會出現與其他植物種類進行競爭的情況,從而降低幼樹對營養物質和微量元素的攝入量,并增強雜草生長能力。
6.3.3土壤修復及改良
土壤修復及改良是指將污泥用作受到嚴重擾動土地的修復和改良土,從而恢復廢棄土地或保護土壤免受侵蝕。污泥可用在采煤場、取土坑、露天礦坑和垃圾填埋場等。
該方法的具體操作方式和環境影響取決于所施用場地的原有用途。
當目標是改善土壤質量時,可采用污泥直接施用或與其它肥料混合施用的方式。
6.4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6.4.1土地利用物料消耗
污泥運輸車輛和施用機械消耗燃料或電能,其消耗水平與施用量以及施用場地位置、大小和利用情況等有關。
6.4.2土地利用污染物排放
6.4.2.1大氣污染物
污泥貯存、運輸及施用到土壤中后,污泥中的有機組分會持續揮發或降解,產生惡臭物質,以氨、硫化氫和烷烴類氣體等形式排放。
污泥原料的貯存、運輸、裝卸以及污泥土地利用等過程會排放粉塵。
6.4.2.2水污染物
污泥土地利用時的運輸和存儲過程有濾液產生。
6.4.2.3有機污染物
經穩定化工藝(厭氧消化和好氧發酵等)處理后的污泥中仍含有未降解有機物,且含有少量難降解有機化合物,如苯并(a)芘、二噁英、可吸附有機鹵化物和多氯聯苯等。
6.4.2.4重金屬及其化合物
污泥中主要含有銅、鋅、鎳、鉻、鎘、汞和鉛等重金屬,多以離子化合物形態存在,在土地利用過程中,應特別關注銅、鋅和鎘造成的環境問題。
6.4.2.5病原菌
經無害化處理后的污泥中蠕蟲卵死亡率通常大于95%,糞大腸菌群菌值大于0.01。
6.4.2.6營養元素(氮、磷、鉀等)
土地利用過程中,污泥中的氮、磷、鉀等營養元素會隨徑流以淋失的方式進入地表水,以滲透的方式進入地下水體。
7 污泥焚燒技術
7.1工藝原理
污泥焚燒是指在一定溫度和有氧條件下,污泥分別經蒸發、熱解、氣化和燃燒等階段,其有機組分發生氧化(燃燒)反應生成CO2和H2O等氣相物質,無機組分形成爐灰/渣等固相惰性物質的過程。
7.2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污泥焚燒系統主要由污泥接收、貯存及給料系統、熱干化系統、焚燒系統(包括輔助燃料添加系統)、熱能回收和利用系統、煙氣凈化系統、灰/渣收集和處理系統、自動監測和控制系統及其他公共系統等組成。污泥干化焚燒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見圖5。
圖5 污泥干化焚燒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略)
7.3污泥焚燒工藝類型
7.3.1前處理技術
污泥焚燒前處理技術通常指脫水或熱干化等工藝,以提高污泥熱值,降低運輸和貯存成本,減少燃料和其他物料的消耗。
熱干化工藝有半干化(含固率達到60%~80%)和全干化(含固率達到80%~90%)兩種。熱干化工藝一般僅用于處理脫水污泥,主要技術性能指標(以單機升水蒸發量計)為:熱能消耗 2940~4200KJ/kgH2O;電能消耗 0.04~0.90kW/kgH2O。
污泥含固率在35%~45%時,熱值為4.8~6.5MJ/kg,可自持燃燒,通常后面直接接焚燒工藝。用作土壤改良劑、肥料,或作為水泥窯、發電廠和焚燒爐燃料時,須將污泥含固率提高至80%~95%。
7.3.2單獨焚燒
單獨焚燒是指在專用污泥焚燒爐內單獨處置污泥。
流化床焚燒爐是目前單獨焚燒技術中應用最多的焚燒裝置,主要有鼓泡式和循環式兩種,其中尤以鼓泡流化床焚燒爐應用較多。
污泥單獨焚燒時,在焚燒爐啟動階段,可通過安裝啟動燃燒器或向焚燒爐膛內添加輔助燃料等方式將爐膛溫度預熱至850°C以上,然后向焚燒爐爐膛內供給污泥。
7.3.3混合焚燒技術
7.3.3.1污泥與生活垃圾混燒
在生活垃圾焚燒廠的機械爐排爐、流化床爐、回轉窯等焚燒設備中,污泥可以以直接進料或混合進料的方式與生活垃圾混合焚燒。
污泥與生活垃圾直接混合焚燒時會增加煙氣和飛灰產生量,降低灰渣燃燼率,增加煙氣凈化系統的投資和運行成本,降低生活垃圾發電廠的發電效率和垃圾處理能力。
7.3.3.2污泥的水泥窯協同處置
經水泥窯產生的高溫煙氣干化后的污泥進入水泥窯煅燒可替代部分黏土作為水泥原料,達到協同處置污泥的目的。干化后的污泥可在窯尾煙室(塊狀燃料)或上升煙道、預分解爐、分解爐喂料管(適用于塊狀燃料)等處喂料。
利用水泥窯系統處置污泥時須控制污泥中硫、氯和堿等有害元素含量,折合入窯生料其硫堿元素的當量比S/R應控制為0.6~1.0,氯元素應控制為0.03~0.04%。
利用水泥窯焚燒污泥的直接運行成本為60~100元/t(80%濕污泥)。
7.3.3.3污泥的燃煤電廠協同處置
可利用燃煤電廠的循環流化床鍋爐、煤粉鍋爐和鏈條爐等焚燒爐將污泥與煤混合焚燒。為提高污泥處置的經濟性,優先考慮利用電廠余熱干化污泥后進行混燒。
直接摻燒污泥會降低焚燒爐內溫度和焚燒灰的軟化點,增加飛灰產生量,增加除塵和煙氣凈化負荷,降低系統熱效率3%~4%,并引起低溫腐蝕等問題。
利用火電廠焚燒污泥的單位運行成本為100~120元/t(80%濕污泥),系統改造成本約為15萬元/t(80%濕污泥)。
7.4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7.4.1焚燒物料消耗
污泥焚燒消耗的物料主要是燃料、水、堿性試劑和吸附劑(如活性炭)等。
為加熱和輔助燃燒,需添加輔助燃料。將重油作為輔助燃料時,其消耗為0.03~0.06 立方米/t干污泥;將天然氣作為輔助燃料時,其消耗4.5~20 立方米/t干污泥。
污泥焚燒主要用水單元是煙氣凈化系統,水耗均值約為15.5 立方米/t干污泥。其中,干式煙氣凈化系統基本不消耗水,濕式系統耗水量最高,半濕式系統居于兩者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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